恩典365,365天,一起活在神的爱和恩典里面!
我觉得读圣经有一个很大的享受,那个享受不只是我越来越知道,怎样可以进到神的祝福里,怎样可以被神的光照和指引,怎样做这样那样的决定,而是这些年我慢慢体会到一个更大的祝福,那就是每一次读圣经我都会更多地认识神。我们常常叫神做天父,小时候我就想,那天父是怎么样的一位父亲呢?当然就跟我在地上的爸爸一样,因为都是叫爸爸嘛!可是慢慢地我发现,衪其实跟我父亲不太一样,我父亲常常在外面忙,可是这一位天上的父亲却常常与我同在,所以我不能够用对我地上爸爸的想法去想衪,衪不一样,衪是全能的神。
那什么叫做全能的神(当然后不是指异端“东方闪电”)?当我开始认真地读圣经,才发现圣经使我更多地认识了这一位真神,衪远远超过我过去对衪的认知,超过我对地上人的期待,或者从他们身上看到的恩典,衪是那位全能的神,我深深的体会到神是爱;但是爱不表示不管教,圣经里说爱必管教。我很爱我的孩子,所以我的孩子如果书念坏了,功课做不好,或者假装生病赖在家里不去念书,我会很生气,我会管教衪;但是如果我们家楼上有一个小孩今天没有念书,然后他妈妈跟我讲,我好生气喔,你看我的孩子今天翘课(缺课),我很生气;我会跟她说:“哎呀,难免啦,小孩子都是这样长大的啦!”我能这样去劝别人,因为那不是我的孩子,是别人的孩子,不痛不痒不关我的事,可如果那是我的孩子呢?我就不会这样想,相反,我会觉得很有关系,因为那是我的孩子,我不要他这样长大。爱就要有管教,不管教不一定是爱,不管教有时候是随便,放纵随你怎么样,好像都不关我事。
我越来越体会到神原来是一位爱而且管教的神;但是虽然管教,却跟刑罚不一样,因为这中间有一个爱的关系。法官不爱那个犯人,但是父母爱衪们的孩子,父母亲管教责罚孩子,跟法官的判刑不一样。法官只是就事论事,就法论法,你犯了错误,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,判完刑,法官不会坐在那里难过不舍。但是父母却会。当你的孩子犯了错误,你罚他不准看电视,不准出去玩的时候,受罚的虽然是孩子,可是你的心里却是酸酸的,觉得孩子好可怜,担心孩子一个人在房间里面会很难过……
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,因为父母不是法官,父母跟儿女中间有一个爱的连结。就像圣经里面说,该隐做错了事,神要罚衪,赶他出去,使地不再为他效力,然后该隐对神说这个刑罚太重,他没有办法承受,于是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了一个记号,免得遇见他的人就杀他;这个记号是什么我们不知道,但是,我们知道神为该隐做了一件事情,就是给他一个记号,一个爱的记号,一个恩典的记号。因此没有人可以伤到他;这就是做父母的心,这就是阿爸父的心,这就是天父的心。该隐做错了事,他必须承担那个结果,他需要被管教,但是,主的恩典够用。该隐被神赶出去,不知所措,以为人一定会把他杀了;可是,事实并不是这样,因为神在衪身上立下了一个爱的记号。你我的生命里常常有一个爱的记号,虽然我们有时犯错被神管教,但是在被管教的同时,我们会经历衪的恩典够用,衪的管教不是刑罚,而是爱的管教,是要挽回我们,在这个管教的过程当中,主的恩典够用,因为衪不是一个冷漠的法官,衪是一个热情的爱我们的天父。
我们一起祷告:主,谢谢你!每次让我们想到你的爱,更多地认识你的爱,虽然我们做错事会被你管教,但是我们真的感受到,主你的恩典够我用!主啊!我求你祝福今天每一位进入恩典365的好朋友,不论在什么样的光景里面,都活在上帝的爱中,祝福衪们即便在被管教当中,仍然经历主的恩典够用,这是我们的祷告,奉主的名求,阿门!
经文:耶和华就给该隐立一个记号,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。(创世记4:15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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